苏州振元助学中心学生手机使用管理条例发表时间:2023-08-08 11:25 为了净化校园风气,规范学生手机使用行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等相关电子产品。在校期间,学生如需联系家长,可借用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电话拨打;如家长有特殊事情需要联系学生,请家长可联系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代为转告或在晚上10:10-10:40分打电话到学生宿舍。 2.如有个别同学因特殊原因需携带手机上学(须家长申请),进入校园随即关机,并第一时间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直至放假离校方可领回;如确因学习需要,必须经过学校管理组同意方可在限定时间内使用,但不得带入教室。 3.正常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携带手机,无论是否使用,均予以扣留,并作违纪处理:初次违纪,通报家长,并作出相应保证,给予学生警告处分;再次违纪使用手机,再次通报家长并作出相应保证,给予学生记过处分;若多次违纪使用手机,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劝其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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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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