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振元助学中心宿舍管理规定发表时间:2023-08-08 11:19 一、进出宿舍: 1、 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有秩序地进入宿舍。其余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宿舍,如遇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批的申请条交生活老师后方可进出宿舍。 每天7:00—11:30,14:10—17:30,晚上18:20—22:10关闭宿舍大门。 2、 休息时间在宿舍应保持宿舍良好的秩序,无事不得乱窜房间,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3、 在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应迅速整理好内务方可离开。 4、 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探望学生。如有要求进入宿舍的,必须先经班主任或管理组成员同意并作好登记。 二、物品放置: 1、宿舍内物品按学校规定要求摆放,不能挪动位置,墙上门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乱涂乱画。 2、 被子折叠方正,置于靠窗一侧,叠被开口朝门,枕头置于靠门一侧。垫被与床齐宽,床单铺开平整。床上和枕头底下不得放置任何衣物。 3、 鞋子一律摆放在床底下,要求摆放整齐,鞋头朝外,其他地方一律不准乱放。 4、 衣服及个人物品一律放入各自衣柜中,湿衣服挂在走廊的晾衣架上。空衣架琐入各自的衣柜中,不得放在床上。 5、 洗漱杯杯把向右,按顺序整齐排放在盥洗台上。牙膏、牙刷置于洗漱杯内,靠杯把方向。肥皂盒、洗发水、沐浴露等用品置放于各自的脸盆内,脸盆顺序整齐摆放在盥洗台下。 6、 洗脸毛巾整齐地挂在毛巾架上层,洗脚毛巾挂在毛巾架下层,室内任何地方不得另行拉线张挂。 7、 垃圾篓统一放在宿舍门外右侧门框边,室内的扫把、簸箕及拖把冲洗干净后放在宿舍门外靠垃圾篓一边。 8、 热水瓶放于指定位置,按顺序排列整齐。 9、 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用品不得带入宿舍。雨伞晾干后要及时收纳,放入衣柜内。 三、宿舍秩序: 1、 起床: (1) 听到起床铃声应迅速起床,迅速完成洗漱和内务卫生后有秩序地离开宿舍。 (2) 起床铃声没响之前,原则上不要提倡早起,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3) 值日生做好舍务卫生清理、内务整理、关好门窗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 2、 洗浴和洗衣: (1)洗浴按学校规定时间段进行。 (2)洗浴完毕后应立即清洗自己的内衣等衣物,并按规定晾挂在阳台的衣架上,不得第二天中午。 3、就寝: (1) 下晚自习后尽早回到宿舍休息,如确需需继续学习的尽量在教室进行,但尽量不要超过23:00,晚回宿舍的同学在回到宿舍后应做到轻手轻脚,不要发出声音,以免影响已休息的同学,如已超过熄灯时间,请不要开灯。 (2) 听到熄灯铃后,应迅速打开被褥上床休息,值日生熄灯并将电话搁到一边。 (3) 熄灯后不允许在宿舍区说话、听歌、看书或做其它事情,应尽快安静就寝。 四、宿舍纪律: 1、 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照价赔偿或是加倍赔偿。 2、 保持宿舍整洁: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刻;不随意张贴画像、明星像;不随意吐痰、不随地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 3、 保持宿舍安静,不在宿舍内或走廊上追逐、哄闹、大声喧哗和游戏。 4、 同学间要团结友爱,关心帮助病弱同学;不雇用他人为自己洗衣服和做卫生工作;不私自拿用别人的生活用品。 5、 不私自移动宿舍内公用物品、不私自调换床铺。 6、 在午休和就寝熄灯后不乱窜宿舍;熄灯后不得再使用电话,不打手电,宿舍内禁止不使用明火。 7、 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值班老师、舍务老师和室长的管理;不包庇坏人坏事、坚持正义、勇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宿舍检查评分细则 一、按规定时间起床,起床晚者,一人次扣10分 二、起床后整理内务,枕头、席子、床单、被子按规定摆放整齐;洗漱用品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鞋子、毛巾等生活用品在指定橱柜内摆放整齐。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摆放扣10分。 三、地面、走廊和外包干区有垃圾,未清洁干净,宿舍成员每人扣10分。 四、学生离开宿舍时未熄灯、关闭空调,发现一次宿舍成员每人扣10分。 六、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宿舍门,违反一人次扣10分。 七、未按规定准时熄灯,宿舍成员每人扣10分。 八、熄灯后有说话者,打手电者,发现一人扣10分。 九、熄灯后有频繁出门者,每一人次扣10分。 十、发现有私自调换床位者,每一人次扣20分,私自去他人宿舍留宿者,私自留宿者及被留宿宿舍成员每人扣200分,并给予私自留宿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宿舍内务检查反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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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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