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振元助学自学考试辅导中心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表时间:2023-08-08 11:44 一、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校舍建筑设施设计、招标、施工、质检等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2.建立中心建筑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3.要加强对屋顶砖瓦、墙面砖、楼梯扶手、栏杆、简易棚、体育运动器具、大型学员玩具等的检查,防止坠落、锈蚀或者断裂等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4.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停止使用或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边观察边使用。 5.中心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6.增加中心投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各项设备要选用优质耐用安全系数高的品牌产品。 7.开展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的自救逃生演习活动。 8.暴雨、暴雪、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员放学。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同时向区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如发生火灾或者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19、120等。 2.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中心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3.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员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员时最后一个撤离。 4.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和当时实情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员情绪,并引导学员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5.紧急撤离时,学员不得携带书包,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6.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员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确需关闭电源的应适时关闭电源。 8.撤出危险区后要及时清点人员,并做好救助、安抚、稳定等工作。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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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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