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振元复读
助燕园之梦、促紫荆花开

苏州振元助学中心学生自习课规定

发表时间:2023-08-08 11:27


1. 学生晚自习课是正常学习时间的一部分,必须抓紧抓好。

2. 学生晚自习地点是教室。晚自习期间,学生宿舍熄灯。

3. 除节假日外,其余每晚均上自习课。

4. 学生不得无故不上晚自习,私自留在宿舍;不得打扑克、下棋、听音乐、大声喧哗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处分。

5. 学生晚自习请假,到值班老师处或班主任处办理,无故缺者,按旷课处理。

6. 要指定专人负责点名考勤,进行记载。

7. 晚自习值班教师负责检查、核实、督促各班级晚自习情况,记载好值班日记,有权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

评分细则

1.未按规定时间到班上晚自习,每人次扣10分。

2.晚自习期间有打闹者,每人次扣10分。

3.晚自习有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者,每人次扣10分。

4.晚自习时间在楼道追逐打闹者,每人次扣10分。

5.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上厕所或在教室内走动者,每人次扣10分。

6.晚自习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者,每人次扣10(到办公室问问题或在教师处答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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