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振元助学中心学生自习课规定发表时间:2023-08-08 11:27 1. 学生晚自习课是正常学习时间的一部分,必须抓紧抓好。 2. 学生晚自习地点是教室。晚自习期间,学生宿舍熄灯。 3. 除节假日外,其余每晚均上自习课。 4. 学生不得无故不上晚自习,私自留在宿舍;不得打扑克、下棋、听音乐、大声喧哗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处分。 5. 学生晚自习请假,到值班老师处或班主任处办理,无故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6. 班级要指定专人负责点名考勤,进行记载。 7. 晚自习值班教师负责检查、核实、督促各班级晚自习情况,记载好值班日记,有权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 评分细则 1.未按规定时间到班上晚自习,每人次扣10分。 2.晚自习期间有打闹者,每人次扣10分。 3.晚自习有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者,每人次扣10分。 4.晚自习时间在楼道追逐打闹者,每人次扣10分。 5.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上厕所或在教室内走动者,每人次扣10分。 6.晚自习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者,每人次扣10分(到办公室问问题或在教师处答疑除外)。 |